药品进口口岸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,允许药品通过特定口岸进口的沿海及部分内陆城市。这些城市需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,以确保药品进口的安全与合规。截至2024年,我国共有 18个药品进口口岸城市,具体如下:
一、现有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列表
北京 天津
上海
大连
青岛
成都
武汉
重庆
厦门
南京
杭州
宁波
福州
广州
深圳
珠海
海口
西安
二、特殊说明
口岸范围: 部分城市如天津、上海、广州等拥有多个直属海关口岸,而泰州、石家庄等城市则是新增的口岸城市。- 管理权限
三、功能与意义
药品进口口岸城市通过专业化管理,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,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。例如,泰州港口岸的设立提升了江苏省药品进口能力,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的获批则强化了河北的医药产业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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